哥林多前书9:19 我虽是自由的,无人辖管;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,为要多得人。
约翰福音8:23 你们必晓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
腓立比书2:6-7 他本有 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与 神同等为强夺的,反倒虚己,取了奴仆的形像,成为人的样式。
继哥林多前书9:18“这是一种怎样的赏赐”之后,9章19节也是一节字字珠玑、恩典满溢的经文,越是默想,越发觉得只有在真理里得享自由的基督徒,才会甘心作众人的仆人,而得享自由的基督徒,也必要作众人的仆人,这样子,才能“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”。
我自由吗?
前人之述备矣,兹引马丁路德《论基督徒的自由》开篇部分如下:
为使知识浅薄的人——因为我只是服事这等人——易于明瞭起见,我就先提出两个论心灵自由与受困的主题,就是:
一、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,不受任何人的管辖。
二、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,受一切人管辖。
这两句话虽似互相矛盾,但若连成一片,倒于我们所讨论的有极妙的用处,因为这两句都是保罗的话,他在林前九章十九节说:“我虽是自由的,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。”又罗马十三章八节:“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。”爱的本性就是随时服事,并受所爱之人的管辖。基督正是这样:祂虽是万有之主,却甘愿服在妇人之下,服在律法之下;所以祂一面是自由的,一面是奴仆,一面是上帝的形象,一面又有奴仆的样式。
然而,有多少人是真的“晓得真理、得以自由”呢?扪心自问,我们享有灵魂里面的自由吗?感谢神,我有!且越来越多。正因为如此,我们能够如保罗一样告白,“无人辖管”。然而,这和世俗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任何干系,当个人主义者看到“Though I am free and belong to no one”时,他们或以为找到了盟友,然而当他们紧接着看到“I have made myself a slave to everyone”时,他们或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或是大惊失色——这两种看起来完全对立的东西,如何竟然可以出自一人一口,在这人身上融为一体呢?
我甘心作众人的仆人吗?
神的儿子“取了奴仆的形像,成为人的样式”,这固是我们可以效法基督、使徒的直接原因。然而就神创造的旨意的来说,人的最高层次的完善,是在灵性层面的完善,而这完善,只有透过爱才能得以完全,甘心乐意的服侍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、很好的道路,而是我们唯一的选择、唯一的道路。
世人追求自己的荣耀,这追求的心实则是好的,因为我们也同样需要追求属神的荣耀,且需要竭力追求。唯一不同的是,属神的荣耀发生、领受在人的灵魂深处,当人因着追随、效法基督而慢慢长成基督的样式时,他知道自己在成长、在进步、在得着永存的奖赏和荣耀。
有时我不免希奇于自己怎么这么久才稍微明白这个道理——“然而,属血气的人不领会 神圣灵的事,反倒以为愚拙,并且不能知道,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”——诚哉斯言!阿们!